建议撤销各级地震局,成立“灾害警戒信息披露委员会”
建议撤销各级地震局,全国人大制定“灾害警戒信息披露法”,并根据该法成立“灾害警戒信息披露委员会”,归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大负责。“灾害警戒信息披露委员会”行使国家所有地震等重大灾难的信息预先披露工作。委员会的每一个委员必须随时披露自己的研究细节。互联网已经提供了这种技术手段,如果放着不用,是对人民的犯罪。除非委员会达成一致意见,否则,委员会不得发布地震等正式预报。但是,每一个委员必须将自己的研究结果以及自己对灾难预测的意见披露在互联网上,以供人民自己分析判断,并据此采取自己认为合适的避灾方式和方法。“灾害警戒信息披露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设立,而是根据一定的自然灾害地域分布规律而设立相应的地区分会。委员会不得隐瞒任何灾难前兆信息,也不得限制每一个委员发布自己的研究和观察结果。同时,每个委员对自己的观察和研究结果必须秉承尽职尽责,不得发布虚假信息,否则将承当相应的刑事责任。“灾害警戒信息披露委员会”总部不得少于五十名委员,委员必须由合格的技术专家担任。每个地方分会不得少于二十名委员,地方分会负责本分会规定的地区之灾难灾害警戒信息披露工作,并对全国“灾害警戒信息披露委员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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